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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科普文章,为什么有些简洁易懂,有些却晦涩难懂?认知心理学家、科普作家斯蒂芬·平克认为,文章写得晦涩难懂的主要原因是,作者受到了「知识的诅咒」,那么,什么是知识的诅咒?如何才能摆脱知识的诅咒?
 
作者丨斯蒂芬·平克
 
知识的诅咒
 
文章写得晦涩难懂的主要原因是: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为什么有那么多文字令人费解?为什么一位普通读者需要花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理解一篇学术论文、税务登记表上印刷的小字,或如何创建家庭无线网络的说明?
 
我所听过最常见的解释在下面这幅漫画中。
这是一个好的开始。但是还需要更多废话。根据这一理论,晦涩的文章乃是作者刻意的选择。
 
官僚和商界经理们坚持要用令人费解的胡言来掩饰自己。
 
穿着格子衬衫的技术写手以此来报复往他脸上踢过沙子的体育生和拒绝跟他约会的姑娘。
 
伪知识分子喋喋不休地用晦涩的冗词赘语来掩盖自己肚里没货的事实。
 
在社会科学等软科学领域,学术界把微不足道和显而易见的道理用复杂的科学术语进行装饰,试图用浮夸的官样文章来糊弄读者。
 
在下面这幅漫画里,凯文向霍布斯解释了这些原则。
Calvin and Hobbes © 1993Watterson.Reprinted with permission of Universal Uclick.All rights reserved.
 
我对这种骗人的理论怀疑已久,因为经验告诉我这种话一听就是假的。我认识很多学者,他们没什么要隐瞒,也没必要引人注意。
 
他们就重要的课题进行开创性的研究,思路清晰,推理缜密,诚实可靠,脚踏实地,是那种你很乐意一起喝上一杯啤酒的朋友。然而,他们的文章依然很烂。
 
常有人告诉我,学术圈别无选择,因为期刊和大学出版机构的审稿人认为,如果文风不沉闷,则意味着写作不认真。我从没经历过这种事,这根本就是一种荒诞的说法。
 
在《风格化学术写作》(Stylish Academic Writing)这本并非世界上最薄的书里,海伦·斯沃德自讨苦吃,抽查了 500 篇学术期刊文章,分析其写作风格,发现无论在哪个领域,只有极少数文章的文风优美而鲜活。
 
解释人性的弱点,我的首选工具是「汉隆剃刀」(Hanlon’s Razor)理论:用愚蠢足以解释,便不要用恶意去揣测。这里所说的愚蠢不是指无知或者智商低,事实上,往往是最聪明、信息最灵通的人最受愚蠢之累。
 
我曾经参加过一次 TED 生物学演讲,面向一般大众,录像通过互联网向千百万非专业人士播出。主讲人是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主题是他最近在 DNA 结构研究上的一次突破。他的演讲被密不透风的术语所包裹,只有他的分子生物学同行才能理解。
 
很显然,全场没人明白他在说什么,除了这位著名生物学家自己。当主持人打断他的话头,请他把自己的工作解释得更清楚一点儿时,他看似着实吃了一惊,并无半点气恼。这就是我所说的愚蠢。
 
什么是知识的诅咒
 
我们把它叫作「知识的诅咒」(Curse of Knowledge):你难以想象,你所知道的事情在不知道这件事的人看来是什么样子。
 
这个术语由经济学家发明,用来帮助解释为什么一个人明明掌握了对手不知道的信息,却没有在做生意时表现得更精明。
 
例如,二手车经销商本应当用同一厂家和型号的蹩脚车辆以次充好,标价和保养良好的车辆一样,因为客户根本无法分辨两者的区别。(在此类分析中,经济学家想象,人人都不谈道德,只追求利益最大化,故无人为了诚实的缘故而行事。)
 
但是,至少在实验性的市场中,卖方并没有充分利用其独有的知识来赚足便宜。他们给自己的资产定价时,俨然觉得买方对质量的了解跟他们自己一样。
 
知识的诅咒可不仅仅是经济学理论中的一则奇事。无法把「你知但别人不知」的东西抛诸脑后,是人类心灵普遍遭受的折磨,心理学家们持续发现这个现象的新版本,并给它们逐个取了名字。
 
一种是自我中心主义,即孩子们无法从他人视角想象一个简单的场景,例如桌子上的三座玩具山。
 
一种是事后聪明的偏见,对于自己碰巧知道的一些结果,如疾病诊断的结果、一场战争的结果等,人们倾向于认为别人虽然没有经历但显然也应该预测到。
 
一种是虚假的共识,做出某个敏感决定的人,想当然地以为别人也会做出同样的决定(例如,答应实验人员挂上写着「悔改」字样的纸板在校园里游荡)。
 
一种是虚幻的透明度,观察者事先通过私下交谈了解到一些背景故事,从而能听出演讲者的冷嘲热讽,于是想当然地认为台下那些天真的听众也能听出其中的讽刺。
 
还有一种是心盲症,是指缺少推测自己和他人心理状态的能力,例如当一个三岁儿童看到一个玩具被藏起来了,他会想当然地认为另一个并没有看到玩具被藏起来的孩子会从实际藏匿玩具的地方开始找,而不是从其上一次看到玩具的地方去找。
 
(在另一个相关的实验中,一儿童走入实验室,打开糖果盒,惊奇地看到里面装的是铅笔。此儿童不仅会认为之前不在实验室里而刚刚进来的另一个儿童也知道里面装着铅笔,而且还会说自己也早就知道盒子里装的是铅笔!)
 
随着成长,大部分孩子都会克服这种情况,将自己的知识和他人的知识区分开来,但并非全部如此。即便是成人也会稍微倾向于猜测别人会朝着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的物品藏匿处去寻找。
 
成人在试图评估他人的知识与技能时,特别容易陷入诅咒。如果一个学生学会了几个生僻词,例如「apogee」(最高点)、「elucidate」(阐明),或者掌握了一些类似拿破仑出生地、天空中最亮的星之类的事实知识,他就会认为其他学生也知道。
 
一群志愿者接受实验,任务是对相同字母的异序词进行解码。一些单词因为事先已经向志愿者展示过了,所以比较容易解。这些志愿者认为对他们来说容易的单词(因为他们事先看过答案),对所有人都会一样容易。
 
在另一个实验中,当熟练手机用户们被问及多长时间能教会一个新手使用手机,他们猜测需要 13 分钟,实际上需要 32 分钟。用过手机但不熟练的用户猜测需要 20 分钟,他们对学习曲线的预测更准确一些,虽然也猜少了。你对一样东西知道得越多,就越容易忘记它当初学起来有多难。
 
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
 
为什么好人写出烂文章?据我所知,知识的诅咒是最佳且唯一的解释。
 
很简单,作者没有意识到:读者并不知道他所掌握的知识,也不熟悉他业内的行话,不能领悟他觉得简单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导步骤,更无法想象对他来说明若白昼的场景。于是,作者不肯花时间解释术语,不肯详述推导的逻辑,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细节。
 
《纽约客》的这幅漫画所展示的普遍经验,就是一个熟悉的例子。
任何人想解除知识的诅咒,须先意识到此种诅咒之邪恶。
 
如同醉鬼已经醉得意识不到自己醉到不能开车,知识的诅咒也阻碍我们认识到自己中了诅咒。这种盲目损害着我们交流的每一步。
 
在团体教学的课程中,学生们总是喜欢用布置作业的老师的名字来给论文取名,所以我经常收到一打附件为「pinker.doc」的电子邮件。教授们又为论文改了文件名,于是丽莎·史密斯(Lisa Smith)收回一打附件为「smith.doc」的邮件。
 
为参加一个快速过境的旅行项目,我访问了一个网站,面对一排导航文字 GOES、Nexus、GlobalEntry、Sentri、Flux、FAST,我不得不选择点击一个,但这类官僚气十足的术语对我而言一点儿意义都没有。
 
一张游览路线图告诉我,徒步游览瀑布需要两个小时,但没有说是单程还是往返,并且好几个岔路口都没有标注路标。
 
我的公寓里乱放着一些小家电,但我从来记不住怎么用,因为那些神秘莫测的按钮,有时要按一秒、两秒或者四秒,有时要两个同时按下,而这些操作在不同的看不见的“模式」下又会实现完全不同的功能,这些模式又是要按其他按钮来触发的。
 
终于,我很幸运地找到了说明书,上面提示我:
 
在「闹钟与铃声设定」状态下,按住[设定]键,然后依次按{闹钟「小时」设定} → {闹钟「分钟」设定} → {时间「小时」设定} → {时间「分钟」设定} → {「年份」设定} → {「月份」设定} → {「日期」设定},最后按下[模式]键,让设置生效。
 
我敢肯定,对于设计它的工程师来说,这一切都十分清楚。
 
把这种日常生活中的沮丧乘以数十亿倍,你就会知道知识的诅咒同腐败、疾病、熵一样,拖累了人类的进步。
 
那些收费昂贵的专业精英,如律师、会计师、电脑高手、服务热线接线员,每年吸走大量金钱,就是为了澄清那些糟糕的文字。古人有谚:「少根钉,输战争。」少个形容词,亦复如是。
 
当心术语、缩略语和技术名词
 
我们如何才能摆脱知识的诅咒?
 
一条老生常谈的建议是永远记得身后正在看着你写作的读者,但这个方法并非如你所想那样有效。问题在于,不管如何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你并不能更精确地知道他人到底知道多少。
 
对一样东西太了解很容易使你忘记别人可能一无所知,你甚至连检查一下他们是否知道这点都忘了。
 
好几项研究显示,尽管事先被要求把读者放在心头,记住初学一样东西是什么样子,或者忽略自己所知道的,他们也很难从知识的诅咒中醒悟过来。
 
话说回来,想象有个读者越过你肩头看着你写,是个良好的开端。当有人展示出知识是如何让判断产生偏差的,人们有时也能学会用怀疑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知识。
 
而如果你已经读到这里了,你也许容易接纳这个警告。嘿,说的就是你!你的读者对于你说的话题,知道的远远没有你多,除非你能知道哪些知识是你知而他不知的,否则你绝对会使他晕头转向。
 
有一个更好的办法可以解除知识的诅咒,那就是当心路上埋伏的那些特殊陷阱。其中有一个众人隐约皆知的陷阱,就是术语、缩略语和技术名词的使用。
 
无论是音乐、厨艺、体育、艺术还是理论物理,人类的每一种消遣都发展出一套行话,这样一来,行内人提起一种大家都熟悉的东西时就不用说出或打出冗长的解释了。
 
问题在于,由于我们对自己的职业和爱好太熟悉、使用那些行话太多,所以它们会从指尖自动流淌出来,而我们忘记了读者可能并未加入我们学到那些行话的俱乐部。
 
显而易见,作者不可能完全不用缩略语和技术术语。在同一个圈子里,缩写是无可厚非的,甚至是不可或缺的。
 
生物学家谈及「转录因子」和「mRNA」的时候,不需要每次都给出定义和拼写。
 
而且一些科技术语也最终变成了日常用语,比如「克隆」「基因」「DNA」。但是知识的诅咒提醒我们,作者往往高估了这些术语的标准化程度和普及范围。
 
即使把数量惊人的术语都弃而不用,也不会有任何害处。科学家可以把「小鼠模型」替换成「老鼠」和「鼠类」,节省页面空间,也不损害其科学性。
 
哲学家把下面的拉丁语换成日常语言照样会很严谨:「ceteris paribus」(其他条件不变),「inter alia」(除其他之外),「simpliciter」(绝对地)。尽管很多非专业人士认为「the party of the first part」(甲方)是为了法律上的需要,但事实上,这样的表达是啰唆无用的。
 
正如亚当·弗里曼(Adam Freeman)在他论述法律术语的书中所说:「让法律文书与众不同的是,它是古代术语和癫狂冗词的组合,仿佛由一个发疯的中世纪法学家所写。」
 
文章摘自: 史蒂芬·平克,《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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